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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能使磨推鬼!李天一律师要作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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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5: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刀剑若梦 于 2013-7-11 17:27 编辑

法制晚报7月10日报道  李天一的新辩护人之一、北京京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枢上午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将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李的两位新律师今日凌晨通过博客发布声明,称相关部门披露李的真实姓名构成侵权。陈枢表示,他接受李双江与梦鸽委托已经1个月左右。

  李天一率众轮奸案警方费时4个多月才侦查完毕,前任律师都感棘手,不得不向梦鸽夫妻辞职。料想晚年得子的将军夫妻肯定为救儿子不惜代价,广帖皇榜招贤,能揭榜之人定也有几分本事,没有金钢钻谁敢揽瓷器活呢?果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北京京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枢与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冉揭榜上任。

  实在出乎众人意料的是,两位律师揭榜就夸下海口,要为李天一作无罪辩护。警方都已认定的轮奸事实,两位律师能凭三寸不烂之舌的辩护技巧,就能死的说成活的,黑的说成白的,轮奸都能说成无罪的,这即使张仪复生孔明显圣也未必办得到,这两人能有几分把握,就敢夸这样的口?

  在公众还未从两位律师夸口的目瞪口呆下回过神,两位律师就出了第一招,发表律师声明,这份声明真是雷得公众里焦外嫩,不由替李天一提起了心,也为李双江夫妻捏把汗,他们可能钱要打水漂了,被人坑了!行家有没有,伸伸手就知道,这两位律师肚子里没货,完全是被巨额的律师费给撑起了熊心豹胆,根本不懂法庭辩护的门道。

  他们打出的第一张牌煽情,第二张牌指责,第三张牌推责,第四张牌狐假虎威,纵观这四张牌,简直是儿戏!煽情没用,是因为有义务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说法可笑,未成年人守法,权益自当保护,犯法那就要按法追究,老艺术家们是公众人物,有率先垂范公众的义务,自己教子无方,还让公众爱护和保护,这还不可笑吗?

  指责policia xina机关披露李天一的隐私,未曾按未成年法保护,指责媒体和网友的监督,这是矫情!李天一的情况不是policia xina机关首先予以披露的,是网友们人肉媒体跟踪监督,倒逼着官方披露事实真相的,如果说监督有错,那也只能是方式的不地道,而不是监督有问题,警方披露事实恰恰是杜绝更多不利于李天一的谣言,这是另一种形式上的保护,对案件定性影响不大。

  第三推责,声明称本案是在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内,经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陪酒劝酒大量饮酒之后,到某宾馆开房发生的。宾馆未曾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也未严格查看他们入住的身份证明,就算如此,这样的辩护能抹煞掉轮奸的事实,成为无罪辩护的王牌杀手锏么?

  最后的狐假虎威,更是暴露了律师的年轻肤浅,法庭辩护讲究的是证据和法律条文应用,搬出老大的讲话,这是以人治还是法治?老大的话是王法,可以当法律条文使还是想用老大压人?任何人都没有凌驾法律之上的权力,这点律师更应该明白,此时还搬出国家领导人出来,不正是暴露的经验的欠缺和骨子里根本不懂王法尊严么?

  钱是好东西,谁都不嫌多,可是有一样,得有本事挣,金山银山堆面前,没有那个命拿,也是白搭。冲两位律师准备一个月出手的第一招还这么毛燥,海淀银枪小霸王,监狱十年没商量。光图钱冒险求进,也是对委托人不负责,下次谁要是还请这两位律师代理辩护,真要多惦量惦量。
发表于 2013-7-11 15: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没营养的帖子能不能不要重复发啊???昨天论坛里刚有人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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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5: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刚一点评,标题内容就换了。。。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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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5: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权力, 据说其他几个帅哥是原中鞅领导的孙子,关系很硬,只有李天一没背景, 他就是替罪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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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15: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好 有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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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6: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帖子有什么好“回复仅作者可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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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7: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捞一票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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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17: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刀剑若梦 于 2013-7-11 17:34 编辑
lilia7 发表于 2013-7-11 17:27
捞一票走人?= = ~~~

小心 城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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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7: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这事,让我明白了,以后作案一定要第一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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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18: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jowyye 发表于 2013-7-11 17:54
出了这事,让我明白了,以后作案一定要第一个上!

为什么要第一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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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8: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刀剑若梦 发表于 2013-7-11 18:00
为什么要第一个上

第一个上,只算强奸。第2个开始才是轮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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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18: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jowyye 发表于 2013-7-11 18:12
第一个上,只算强奸。第2个开始才是轮奸

上了一遍 就不上第二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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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9:08:12 该贴发自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刀剑若梦 发表于 2013-7-11 15:50  有钱好 有权更好

哥们这哪里的新闻啊 作者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 这标题也真操蛋 连杀人犯都可以有律师 凭什么强奸犯就不应该有了?就因为他老爹是明星就剥夺他应该有的权利?所以说现在媒体为了点击率 节操什么的算个P 咱们也就看看就好 分辨是非还得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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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9:10:03 该贴发自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蝴蝶飞飞 发表于 2013-7-11 15:48  是权力, 据说其他几个帅哥是原中鞅领导的孙子,关系很硬,只有李天一没背景, 他就是替罪羊了  ...

不造谣 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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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9: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一,梦鸽下穴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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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21: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翻案很难的,李天一这次要倒霉。已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想软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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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11: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IT狂人 发表于 2013-7-11 21:29
想翻案很难的,李天一这次要倒霉。已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想软都不行。 ...

也就判个7-8年   接着李双江凭权利和人际关系  再捐个几十几百万走门路  李天一也就是在牢里做一两年的小霸王后,又可以出来祸害江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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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11: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禽兽BU儒 发表于 2013-7-11 19:10
天一,梦鸽下穴本了!!

这点钱对她们来说是毛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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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11: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卫斯理 发表于 2013-7-11 19:08
哥们这哪里的新闻啊 作者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 这标题也真操蛋 连杀人犯都可以有律师 凭什么强奸犯就不应 ...

是在  天涯 转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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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1: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刀剑若梦 发表于 2013-7-12 11:12
这点钱对她们来说是毛毛雨

你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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